臨床上將自體、異體及異種生物組織的植入統稱為移植。
隨著骨移植在臨床的推廣和研究的深入,人們意識到植骨材料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②具有骨誘導或骨引導作用;
③異體或異種骨不應引起交叉感染;
④能恢復缺損區骨質的正常形態與功能;
⑤不影響新生骨與牙種植體之間的骨結合;
⑥可以迅速發生再血管化,促進骨質的癒合;
⑦植骨材料的吸收速率與新生骨的成骨速率相協調,否則植骨材料吸收過快,將導致成骨不良;
關於移植後新骨形成的機制,專家認為:主要有三種觀點。骨誘導學說認為移植物中的某種成分具有誘導宿主體內未分化間充質細胞分化為成骨細胞,並在受植床形成新骨,現在認為BMP具有骨誘導能力;
骨生成觀點認為自體移植後,移植骨中存活的成骨細胞與BMP的誘導功能相結合,共同完成新骨生成,此學說不能解釋異體骨或異種骨移植骨癒合與新骨形成;
骨傳導學說認為移植骨游離植入後,骨細胞和骨質均不能成活,移植骨中的鈣質支架引導宿主成骨細胞向其中生長,移植骨最終被新生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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